湖南交通国际经济工程合作有限公司和分子公司新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三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8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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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二、更正内容如下内容:

招标文件27.1条“评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招标人内部成员组成”修改为“评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随机抽取的专家成员组成”。

四、招标文件涉及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做相应修改,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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