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南华大学新校区城建化学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补充通知(一)
2019-11-25 来源: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各潜在投标人:
因南华大学新校区城建化学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统称本项目)在交易中心保证金新系统运行前已经进行了招标信息登记,无法使用交易中心保证金新系统,故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修改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 银行账号:9558831905000031719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南华大学新校区城建化学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南华大学新校区城建化学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南华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